时间又又又又一次回到丰收三月(11月)的二十二日,此时是凌晨。
伦德尔市郊的公路上一辆蒸汽机车正在疾驰。
一个男人坐在驾驶位上,他一只手握住方向盘,另一只手轻轻压了压让他有些不适的侧腹。
指尖粗糙的触感让告诉他那是紧急处理时包裹的绷带和已经凝固的血痂,下一刻剧烈的疼痛从指尖轻触的地方以惊人的速度遍及全身。连续长时间驾驶车辆的麻木和这阵让人难以忍受疼痛交织,使他差点没抓稳方向盘冲出马路。
要是没死在那两个家伙手里反而死在车祸里,那可太滑稽了。
想到那两个人……
同僚们的哀嚎和惨叫在耳边回响,血液和脏器在阴影中泼洒。
恐惧。
恐惧。
恐惧。
男人脸色十分不自然的望向后视镜。
蒸汽机车侧方因为没有清理而有些模糊的反射镜里映出了一张苍白的脸,从镜子往后看去只看见满是伤痕的车身,和蒸汽车轰鸣着驶过街道时喷洒留下的一条条水蒸气组成的白雾,白雾中隐约有什么东西闪过,那是被车轮卷起的泥块,接着那些白雾飞快的消失在黑暗里。
每往前开一段路男人就会这么往后瞥一眼,确认那两个家伙没有追上来。
直到道路前方出现与黑暗截然不同的点点亮光。
伦德尔——我终于回到了这里。
男人长长的呼出一口气,精神为之一振。
当空气中那种刺鼻气味和飘浮着的肉眼可见的颗粒粉尘顺着呼吸涌进肺部的时候,他才清晰的认识到自己从那该死的荒原里逃了出来。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噪音,高耸的大楼,遮天蔽日的工业尘埃和来往络绎不绝的蒸汽车,这才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感觉。
不,我还不能放松。
他们现在一定还跟在我的身后。
我得快点回到机械院!
这个消息必须告诉他们!
告诉他们——
男人面色有些狰狞的看着前方,他稍稍减速驶过拐角,以免真的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