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桑大叔是一名典型的藏族同胞,到目前仍然保持游牧民族的习俗,住在帐房里。
房顶挂满长长短短的五色幡,据说是可以祛吉保平安的。藏民的性格直率,热情,好客,在他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好像并非是在谈生意,而是来他的家里做客。
敬酒是少不了的,好在王浩还懂得规矩,先是啜了一口,等他天满了再啜一口,直到第三次才将整完酒一饮而尽。
这叫做入乡随俗,不仅是尊重别人,自己也快乐点。见王浩如此懂得礼貌,格桑大叔绽放出豪迈的笑容,脸上的高原红也变的醒目几分,硬拉着王胖子的手拽进屋子里。
倒是另外两人在他的热情面前有些无所适从,拓拔舞依然保持住一贯的冷漠,一言不发的跟随在两人三人的后面。
进入房间,各种药材的气息更加浓郁,尤其是麝香的味道。王浩假装什么也没发现,一路任由他拉扯着走进房间。
帐房到处涂满明黄和朱红颜色,但是看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土气,反而让人体验到一种独特的氛围,仿佛这样的环境里本该如此。
不同的文化都有不同的特色,不同的表现形式,当你摒弃成见的时候,就能发现其中的迷人之处。
在让人眼花缭乱的鲜艳中间,然出现一抹醒目的白色,不禁让胖子连呼吸也停顿了片刻。
是她!两次见面却无缘相识的女人,果然,在藏族同胞的家里再次相遇了,此刻女人拿着酒杯,饶有兴致的望住胖子。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是缘分,第二次相遇则叫做巧合了,那么第三次呢?
两人竟然是出奇的默契,除了报以意味深长的笑容,王浩什么也没有做。
“让我来为你们介绍,这位是我特地请来的名医,请她来是为了救我的儿子。”格桑大叔隆重的介绍女衣女子,而女子则是自顾喝酒,对他的介绍仿佛没有听见。
名医!王浩不由眼前一亮,难怪敢随便吃蘑菇,原来还是个名医来的,随即产生报复的念头。
格桑大叔不管周围的客人,继续说道:“不瞒个位,我的儿子三年前上山采药,一去不回,后来村民在神山上发现了他,当时他全身都冻僵了,至今仍然是昏迷不醒。都怪我平时对他管教不严,他才敢私自跑去神山采药。三年来我想尽办法也救不醒儿子,所以干脆做起贩卖药材的买卖来,希望能有幸遇见名医,挽救我不争气的儿子。”神山指的是贡嘎山,任何敢于攀登,哪怕是靠近的行为,也是对神灵的亵渎,是犯不可饶恕的罪,何况是去山上采药。
格桑大叔认为这是神对儿子的惩罚,但是他依然不甘心儿子永远沉睡,所以才想到这个办法,因为他人品好,手中的药材品质也高,很快就占领了藏药的高端市场,加上有商贩们帮忙牵线搭桥,凡是来西藏采购药材的人,基本上都不会错过。
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所有上门采购的主顾,格桑大叔都当作贵客款待,几年来儿子的病情没有进展,奇人异士倒是结识了不少,格桑大叔的名气也更大了。
单是看白衣女子的神情也是胸有成竹,女人用碗喝酒才是别有韵味,李芦加盟拓拔家以前就是名医,王浩至少是个半吊子医生,唯一不懂行的人是拓拔舞。
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只有两个字,尴尬,不过良好的素养让她永远不会失态。
炼丹和医术毕竟是有分别的,王浩深晓其中的差别,所以始终缄口不言,这种情形不如瞧瞧白衣女子的表现。
“在下和朋友对医术也略通一些皮毛,不如让我们也看看,也许能帮的上忙呢。我们没有别的意思,学医的人见到疑难病症自然喜欢一探究竟。”李芦谦虚的提出请求,昏迷的种类千奇百怪,相比之下,治疗方法就简单的多,往往一种办法就能解决上百种原因导致的昏迷,用不着非对症下葯,这就是李芦信心的来源,好歹他以前也是个名医,医术方面不缺少自信,不爽的是将胖子也拉了进来。
入座后,王浩就坐在了席位的左边,一碗接一碗的喝着青稞酒,西藏人的习惯,男左女右,不准随便混坐,拓拔舞此时和白衣女子坐在一处,别看女子乍看下并不如何出众,如今与拓拔舞坐在一起仍然不曾失色。
胖子听见李芦的话,当场呛的喷出酒来,然后是不住的咳嗽,胖子喜欢低调做人,即使能做到也不会卖弄,何况连病人都没看过,哪有什么把握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