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笔迹>竞技小说>深夜书屋 > 第七十一章 我要!
    到底是家学渊源,虽说曾做出过为了自己活命而将家族基业直接丢下的败家行为,但要论起权谋手段以及对权力规则运转的洞悉,这些,可都是浸润在骨子里打从娘胎出来就自带的。

    没办法,

    他要捧上位的是安不起,而不是他自己,又或者是赢勾。

    若是他自己,直接在这儿住下,根本就不用去谈论什么交椅的事儿,直接就能取代先前菩萨在地狱的位置了。

    若是赢勾,哪怕是现在虚弱的赢勾,赢勾在那里,也没人真的敢去真的试探他到底恢复了几何,至少,底气,在那里摆着。

    但安不起……

    说实话,

    可能对于诸位常侍以及在场的阴司真正高层一众来说,

    安不起,嘶呐锅?

    毕竟,安律师的名气只局限于中下层,而且还不是什么好名声,实力嘛……那就更别提了。

    所以说,捧一个英明神武的人上位,你只需要在一开始时推他一把,他自己就能把这道儿越走越宽。

    其实,并不算难。

    真正的地狱难度在于,你得把一头猪推上位,还得保证这头猪能够把位置坐得稳稳当当的。

    安律师当然比猪优秀,

    但在老道这个层次的人眼里,

    安律师约等于^(* ̄(oo) ̄)^

    既然答应了那位书店老板做这场交易,

    总不能自己把人家送上去之后,

    自己转头一走,安不起就被人直接砍了,头颅悬挂在了城门楼上开始随风摇摆。

    而且,安律师比猪优秀的地方就在于,你要是就这么聊聊天谈谈话在睦邻友好氛围的引导下就给他腾出了位置,

    他安不起,是打死都不敢坐上去的!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答应人家的事儿,也没必要去刻意缩水偷懒什么,否则反而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