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林知夏听人说,时尚业的人就是一群珠光宝气的民工。回想起来,他当初陪着盛朗第一次拍摄,就领教到了这个行业背后的辛酸。
那一天的拍摄从大早一直持续到深夜,全体人员除了吃喝拉撒,几乎没怎么休息过。
少年们对拍照的新鲜感很快褪去,看着盛朗一件件地换着衣服,摆着差不多的姿势。再有趣的事变成持续性的重复工作,都会是一种折磨。
林知夏他们这些作陪的都疲乏不已。张迪伦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到后面宛如行尸走肉。
盛朗的运动员体能优势倒是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小子累了就往椅子里一躺,三秒入睡,睡得四仰八叉的还打鼾。半个小时后轮到他时,他又是精神奕奕的好汉一条。
“不烦吗?”林知夏忍不住问,“这么几个步骤翻来覆去地做。”
“不烦呀。”盛朗看得出是真无所谓,“平时训练的时候,我不是也翻来覆去地游吗?动作比这还少得多呢。”
确实,盛朗早就习惯了做重复性而且高强度的事。他脑子简单,能享受思维放空的快乐。所以他反而很适应这份工作。
到了第二天,王悦灵他们做了逃兵,只有林知夏陪着盛朗过来。
林知夏带了卷子,盛朗拍摄的时候,他就在下面做题。
那一副乖巧勤奋的模样惹得工作室的小姐姐们又喜欢又心疼。小姐姐们给林知夏拿了一把高凳子充当小书桌,又送了他一杯热乎乎的珍珠奶茶。
摄影棚里放着富有节奏的音乐,摄影师的吆喝声不断。可林知夏丝毫不受影响,在卷子上奋笔疾书。
“小同学还真用功呀。”身影一闪,张迪伦的经纪人老王一屁股在旁边坐在了下来,“我没有打搅到你吧?”
林知夏抬起眼,半笑不笑道:“也没有很打搅。”
老王本就做好了挨白眼的准备,当作没听出林知夏话里的讽刺,笑道:“你和盛朗是很好的朋友吧?陪着人拍摄其实也很累,可你昨天那么累了,今天带着作业都要来陪着他。”
“拍照的人都不累,陪的人有什么累的?”林知夏低头继续解题。
“我看他很听你的话。”
林知夏再度抬起头,漆黑的眸子里透出一股警惕。
老王笑得慈眉善目:“好朋友之中,总有一个出主意的,一个服从的。别看盛朗个头那么大,气势那么凶,但是你才是主心骨。对吧?”
“叔叔是在做什么研究吗?”林知夏的不悦已经很明显了。
老王摆手:“我说的也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都是些人之常情。我就是觉得,你应该很能影响到他的一些决定。或者说,他很多事,应该都是你替他拿主意的,对吧?”
林知夏终于放下了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