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黎l萨市,位於星球的北温带上,与神滨市相隔了一整个大洲。
要去那里,需要提前预约航班,等旅行团凑够了人数,才会出发一趟。
要说以黎l萨这座风景优美生活悠闲的旅游小城最着名的是什麽,恐怕要属那所位於城外雪山下的剑虹大学了。
苏菲,买走苏哲钟意典籍的那个nV孩,就是剑虹大学历史系的学生。
她的父亲,是该所大学人文学院的院长,而且他还是位伯爵,拥有着一块小小的封地。
或许是因为家境优渥,这个还没毕业的nV学生,居然每年都会定期cH0U出时间,满世界的去旅行。
要知道,在如今这个交通不畅的时代,跨城旅行,是件非常奢侈的事情。
更稀奇的是,每当这个nV孩子,搭专机去到一座城市之後,离开之前,她都会到当地里网的黑市中逛上一逛,买走一些价值不菲的东西。
黑市的东西价值之所以不菲,主要还是因为基本不会有人费力气把便宜货拿到这里来卖。
一年下来,nV孩光花在黑市里的消费额,基本能在好几百万往上了。
这还没有算上她专机旅行所消耗的投入。
“土豪啊,土豪!投胎能力强的人,可真是让人羡慕!”
虽然说这话的苏哲自己,已经是个身家几亿的小富翁了,但消费观念仍旧b较传统的他,依旧忍受不了在化妆品这类没有多大实用价值的物品上,花费万数以上的金钱的。
更别提妮娅一冲动就花了上百万买回来的那些完全用不上的保养品了。
见它们一次,苏哲就上火一次,连着上火了好几天,他的嘴唇都长了好几个溃疡,肿胀了起来。
反覆研究着苏菲的信息档案,只用了一周不到的时间,他就基本m0清了有关这个nV孩的大部分情况。
“学霸,刚进剑虹就发了论文,是个卷王……还用文字写旅行博客?这年头,居然有不喜欢拍视频的人呐,嘿嘿,文青……长这麽漂亮没谈过恋Ai?难得……养狗,喜欢诗歌,喜欢收集古董和小工艺品,不喜欢义T和智能机械……会唱歌,会下棋,还会写字?她真的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吗?”
听到苏哲一直在沙发上哔哔赖赖,无心打扫的妮娅,朝他脸上丢了个抱枕过去。
“烦不烦啊你,整天视J人家小姑娘,做个人吧!”
“你懂个锤子!”苏哲把枕头丢了回去。“这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那本法典,我是一定要Ga0到手的!”
妮娅叹了口气,把抱枕r0u得软和了一点,放到了自己腰後。
虽然她如今的身T,基本已经感觉不到疲惫,也感觉不到舒服了。
“不行就让我跑一趟,潜进她家里,把东西给你偷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