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认识周言,是在大学刚入学那会儿。
彼时流行校花校草的评比,大家用黑莓机偷拍下美女帅哥照片,发到校内论坛,帖子红了后又被转到人人网、□□空间、百度贴吧。
一张图片,全网疯传。
周言就是这么出名的。
他有张在树荫下站着背书的照片特别火,很多女生都设成了开关机屏保。手机一亮,就是穿白衬衣的周言单手擎书,微微仰起头,喉头滚动,嘴巴微张,眼神明亮的样子。在他身后的花坛,有一只灰色小猫跃动而出。
一动一静,画面无比美好。
几乎所有女生都为他心动,我是个例外。
太清秀了。
不经风的文弱书生似的。
这是我看过照片后对他的印象,阅过即忘,毫无印象。我喜欢的类型是宝莲灯里面二爷那样的存在,高大魁梧,浓眉大眼。一看就是个好人,剧一开场,我就如此笃信,从不怀疑。
事实证明,我没看错二爷。
但我看人的眼光也不是百分百准确。
周言虽相貌秀气,但并不文弱,起码嘴上功夫已修练到家,夹枪带棒,毫不饶人。
校辩论赛里,他领着他们法学院大杀四方,击败了我们经贸学院,勇夺桂冠。
我输给他,气得牙痒。
当晚在宿舍楼大骂他一副奸相,给人设局下套一把好手,巧舌如簧如厮,不去坑蒙拐骗都可惜!
室友在旁提醒我:“亦诗,他是法学院的。”
还用提醒么?我不知道?
我气得呲牙咧嘴,失去理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说得好像他已经犯罪,即刻关押似的。
真是气啊。
没想到第二天他不知从哪得来我社交帐号,要加我好友。
恶气未消,我拒绝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