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舞台上。

    宋秉文和金驰站在一起。两人都着装正式,英姿挺拔。

    “不够意思啊,接亲都不陪兄弟去。”金驰口里埋怨着,想想他的性子,又问,“嫌太吵了?”

    “不是,被鬼缠住了,走不了。”宋秉文神色清淡地理着袖扣。

    “鬼??什么鬼?”

    “醉鬼。”

    金驰反应过来,他听金莺说昨晚江澄子喝醉了。他哟了一声,神色暧昧地拍了下宋秉文的肩膀:“你不是说不感兴趣么?还这么关心人家。”

    “是我送到酒店的,总得负责到底。”

    金驰微愣:“你送的?昨天你不是回实验室了么?怎么,那几位大小姐把你找来救急的?”

    “嗯。”

    金驰笑了笑,也不再责怪他。自家这兄弟品行他也了解,责任心强,哪怕不是江澄子,只要他接手了,就会管到底。

    也够难为他了,昨晚这么劳苦奔波。

    早知道最后要被叫来酒吧当工具人,还不如一开始就别去实验室。

    说起来他是真佩服宋秉文。

    跟他们金家做金银玉器生意一夜起家不同,宋家在生物制药业这一行的渊源差不多可以追溯到清朝。

    历史久远,根基稳固。

    到宋父接手的时候,已经形成了从研发、到生产、再到销售的全产业链,虽然总部设在华城,但分部和店面在全国星罗棋布,早已积累了厚实的家底。

    可以说,宋秉文就是躺在祖产上,花利息都花不完。他完全可以像这个圈子的其他公子哥一样,靠家族信托吃喝玩乐一辈子。

    但他却非常上进,这种上进心从读书伊始就表现得尤为明显,一直到现在主攻与家族产业密切相关的生物细胞学,就好像立志要将祖业在他手上发扬光大。

    可以说是富二代圈子里的一股清流了。

    两人聊了一会别的,司仪走了过来。虽然已经经过了两次彩排了,但还有很多婚礼上的细节需要核对、交代。

    因为过程比较繁琐,新郎本人金驰光听听就有些不耐烦了,凡是不需要自己的地方,干脆统统都交给伴郎宋秉文。他知道他做事认真仔细,只要他在旁边就出不了错,自己当个甩手掌柜,乐得轻松。

    宋秉文确实不负他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