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之石矶!
晚霞漫天,红衣似火,陈塘关演武堂里,九凤坐着不动,一手握拳在膝,一手并指成剑,一只手、两根手指,慢慢点出,指剑对短剑,短剑崩飞,红衣小童重重跌了出去。
“再来!”
九凤面无表情,声音冷漠。
红衣小童呲牙咧嘴,爬起来,捡回剑,握紧,眼睛一红,又像小狼崽子一样冲了上去。
“砰!”
和无数次的结果一样,剑崩飞,人跌回。
但也和无数次一样,小童又站了起来。
第一个眼神找剑,第二个眼神报仇!
他要戳她一剑,一定要戳她一剑!
他不能白挨打!九凤又在小狼崽子身上发现了第三个优点,记仇!
三个月了,这个小狼崽子一睁开眼睛就找她报仇,为三个月前她打了他的屁股。
日日如此,风雨无阻!
记仇,真是记仇。
心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魔性,不服天,不服地,不知畏惧,更不怕死!
这就是放在巫族都是个好苗子,更不要说在软趴趴的人族了。
九凤更喜欢小家伙眼中的不服输!
输了,再来,跌倒,起来,被蹂躏了三个月,小家伙不曾退缩,也不曾退让,蚍蜉撼大树,撼一日,那叫自不量力,但撼一生,那就叫老子不服!
记仇很好!
不服更好!
九凤不曾跟哪吒多说什么,他找她报仇,她蹂躏他,或者说打熬筋骨,比起三个月前,熊孩子更耐揍了。
越揍越结实,从皮到肉到筋骨,九凤看似冷漠无情,出手却极有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