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本来睡着了的吴世勋,忽然睁开眼,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冷清清的眼,此刻瞪得圆不溜秋,闪烁的瞳孔中,溢出了不安。
“糟糕,忘了给宝利打电话问她到底有没有按时回家了!”
伸手想拿手机,却在枕边摸了个空。他这才想起来,手机已经被经纪人给收走了。
吴世勋:我特后悔,真的。
他就不该当个乖宝宝把手机交给经济人!经济人现在是安心了,他却焦虑了!
崔宝利是个什么德行,他可清楚得很啊!那是无风也起浪的主,可能造作了!一颗心就没安生过,老是想搞事情!
他虽然手握对方一大把的黑料,却也难保证自己能百分之百地“管住”崔宝利。
—— 现在相联系也没办法,所以,她到底有没有按时回家睡觉?
—— 是不是还在酒吧,周围全是狗男人在对她献殷勤?
愁啊,愁死人。
翻来覆去睡不着,吴世勋拧着的眉头都打结了。
干脆起床,鞋也没穿,赤脚摸到厨房,从冰箱里拿了瓶阿萨姆奶茶,灌了一大口。
冰凉凉的液体从食道滑过,甜腻腻的,带着香精的廉价味道。虽然口感不咋样,但至少让吴世勋平静了下来。
他爱喝奶茶,这是队里的哥哥们都知道的事情。虽然他因此经常被嘲笑说是跟个姑娘一样,离了奶茶就不能活,但只有他明白......他是离了那人的气味,就不自在,浑身难受。
奶茶,是崔宝利最喜欢的零食。
按她的话说,就是每天不喝一口吊命就会死的那种。
从吴世勋记事儿开始,崔宝利就没停下过喝奶茶的步伐,夸张的时候,一天能喝上四五杯。
因此,崔宝利身上,常常带着一丝甜甜的奶味儿,闻着心情就能飞扬。
“咕噜~咕噜!”
几口灌下了一瓶奶茶,吴世勋长长地舒了口气,暴躁的心也因为熟悉的味道在舌尖蔓延而平缓了下来。
撸了把头发。
过长的刘海微微分开,露出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