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吕大器两难自解的办法后,众商人低着头快速思考。

    他们在考虑风险。

    钱庄真正的主人是大明皇帝崇祯。

    按理说钱庄的背景越大,资金安全越有保障。

    可是资金面临的风险有两种。

    一种是外部风险:如盗、抢。

    另一种是内部风险:如钱庄侵吞。

    钱庄侵吞商人钱财的方法很简单,商人在陕西钱庄存一万两银子,钱庄会给商人总数一万两的银票。

    按照正常流程,商人拿着银票去全国任意一家大明钱庄都能兑换出一万两银子。

    可如果陕西钱庄给了假银票,那这一万两银子就彻底要不回来了。

    怎么要?

    陕西钱庄肯定不会承认侵吞商人钱财,

    反而会说给的就是真银票,不知道假银票的事。

    钱被其他钱庄侵吞,只要法律尚在,商人就有机会找回公道。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县,州,府,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都可以审理,实在不行还能敲登闻鼓告御状。

    可要是被大明钱庄侵吞了钱财,商人只能打碎了牙往嘴里咽。

    找谁说理去?

    钱庄背后的大明皇帝是大明朝唯一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

    别说县,州,府,就是京师的三法司也不敢贸然瞎掺和。

    自古就有店大欺客的说法。

    人们畏惧皇权,同样也畏惧有皇权加持的商号!

    常言道惹不起,躲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