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笔迹>青春小说>好莱坞之王 > 第七十八章 歌舞片
    第七十八章歌舞片

    是的,阿德里安在01年2月开拍了他的新电影正是《红磨坊》这部歌舞片,所以他早早的就让妮可开始了跳舞和唱歌的训练,所以他会将剧本寄给巴兹?鲁曼,并在英国的时候邀请他过来讨论,这些都是为了今天的顺利开拍。

    当然,筹备工作远远不止这些,作为一部歌舞片,还是讲述巴黎那家至今闻名的红磨坊里发生的事——固然电影只是借了个名头,但是该有的准备工作却一点都不能少。当时的服装,当时的环境,当时的舞台,这些都要一一还原,为此,阿德里安让人在摄影棚内充分还原了红磨坊的内部场景。

    幸运的是,这是部歌舞片不需要太多的外景,偶尔有那么一两处,也可以用cg制作,所以连实地取景都不用做,因为巴黎和红磨坊的资料实在太多了。

    除此之外,还要对演员们进行培训,歌舞片毕竟不是百老汇的舞台剧,对演技的要求要高很多,所以不可能让舞台剧的演员来演电影。不过对演技要求高就代表着对舞蹈技巧要求低,电影可以用剪辑用转换镜头用蒙太奇手法来展现演员的舞技,而不需要像舞台剧演员那样,一但跳起来就要把一支舞从头到尾跳完还不能出差错。

    甚至镜头前的演员挑起舞来更生动更富有感染力,还能给人一种多才多艺的感觉,所以曾几何时歌舞片很受欢迎。不过时代在变,观众的口味也在变,电影的拍摄技术同样在变,歌舞片也难免没落下去,近几年更是连各个颁奖典礼上都不见踪影,唯一不变的是,想要用歌舞片获奖,演员们必须亲自上阵跳舞唱歌。

    这也是为什么阿德里安要妮可用一年时间来练习,早在劝娜奥米和妮可一样去做练习的时候,他就用过奥黛丽?赫本的《窈窕淑女》做例子。这部电影本应该让奥黛丽再拿一个最佳女主角提名的,但问题在于里面的舞蹈和几乎都是替身,歌曲也是别人唱的,所以电影学院以此为由没有给她提名。

    甚至更早一点的《蒂凡尼的早餐》,很多人都说正是是因为那数分钟的主题曲演唱是别人唱的,所以奥黛丽才和第二座小金人擦肩而过。

    既然阿德里安决定用《红磨坊》将妮可捧上去,肯定要做到最好才行,这些方面更是不容有失的关键中的关键。当然,其他人就不用这么辛苦了,有两三个月时间给他们准备和练习已经足够,这毕竟不是舞台剧。

    “这毕竟不是舞台剧,并不需要每次都将舞蹈跳完整,这样的话无论演员还是摄制组都会吃不消的。”在试拍了数个镜头后,阿德里安这么和副导演说道。

    他虽然“剽窃”了很多电影,积累了足够多的经验,但执导歌舞片还是头一次,于是找个相当不错的舞台剧导演当助手。不过这位名叫奥布里?夏巴的导演执导舞台剧虽然不错,但是电影却从来没有试过,难免在处理电影细节上还带着舞台剧的风格,让阿德里安颇为郁闷,早知道如此应该让山姆?门德斯来当自己的助手。

    这确实是个好主意,门德斯靠《美国丽人》获得最佳导演后虽然名声大噪,但他面对纷至沓来的邀请并没有乱接,不仅挑选剧本的时候很小心,偶尔也会受一些剧团的要求客串下舞台剧导演。加上他的奥斯卡最佳导演也算是阿德里安捧上去的,如果奇迹导演找他来做副手,他肯定不会推辞。

    不过门德斯现在名声在外,他来做助手固然能吸引一些目光,电影上映之后却难免会被某些居心叵测的家伙指指点点。再说并非所有舞台剧都要唱歌跳舞,他能不能成为一个好助手要试过了才知道,加上夏巴总的来说做得还算中规中矩,阿德里安也不是翻脸不认人的人,所以这个念头想想就行了。

    “好了,伙计们,我们再来一次,所有人都要全力以赴!”阿德里安这时拍着手高声叫道,然后又挨个挨个叮嘱三位主演。

    “伊万,回味下你第二次拍摄时的感觉,那次是最好的。”

    “理查德,你要稍微体现些绅士风度,虽然这个公爵是个混蛋,但在表面上至少还是位公爵。”

    “妮可,我只有一个要求,虽然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但我希望你做得更好!”

    目前正在拍摄的是莎婷在红磨坊中的首次出场,众人载歌载舞将她的美艳完美的表现出来,然后因为公爵迷上了莎婷想要认识她,可剧院经理在安排的时候因为一系列阴差阳错,让莎婷误以为过来采风的克里斯蒂安是公爵,于是由此揭开了整个故事的序幕。

    阿德里安用的基本上还是“原班”人马,妮可饰演莎婷就不用说了,克里斯蒂安这个角色依然由伊万?麦格雷戈担任,有的人因为蝴蝶效应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有的人却始终顺着既定的轨迹前进着,麦格雷戈依然在《星球大战前传》里出演了欧比旺,于是成功进入了好莱坞,既然如此,阿德里安也就干脆还是找他来演男主角。

    同样的,公爵也还是由澳大利亚演员理查德?劳斯伯格出演,说到这个还有件有趣的事情,之前筹备的时候,阿德里安一时没能在记忆中找到公爵演员的名字,所以想要让加里?奥德曼来试试,但在让其人私下没有打自己的招牌对他进行试探时,奥德曼毫不犹豫的就拒绝了。

    “公爵?别开玩笑了,我哪里看起来像个公爵,还是个要唱歌跳舞的公爵。”他是这么说道。

    这倒是很符合奥德曼的性格,这家伙虽然是个英国人,却向来对绅士风度嗤之以鼻,并且讨厌学院派表演类型。这也是为什么阿德里安让人去接触的时候既没有打自己的招牌也没有说得太清楚的原因,如果对方仅仅因为邀请的人是他才答应的,那么很容易忽视角色和自己的契合度——麦格雷戈就是这样,一听说是奇迹导演亲自执导的电影,还没问清楚是什么样的类型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既然奥德曼这样表态,加上阿德里安随后想起了原本那个演员的名字,所以公爵这个角色最终还是落到了劳斯伯格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