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了好奇心,蹲下来仔细瞧了瞧,并且用熟练的手法捞上来一条。
这鱼几乎是透明的,长度只有十公分左右,整个身体呈流线型,在这溪水里,应该算是游得较快的一种鱼类。
但是在阳光的照射之下,鳞片会呈现出五彩的光芒。
或许在这水里遇到天敌的时候,它们这种近乎透明的状态,就是它们保护自己最好的手段。
透明的鱼类有很多种,但是这种我的确是第一次见到。
“咱们把这条鱼带回去养吧,说不定还有点研究价值。”
林夕雅去连忙打断了我:“不行不行!”
我疑惑的问:“为什么不行?”
林夕雅又撅起嘴:“你想想啊,这条鱼在这里生活了那么久,说不定有丈夫或者妻子呢?你如果就这么把他给捉走了,她见不到自己的丈夫或者妻子肯定会很伤心的!”
我开口解释道:“那咱们再多抓几条,雌性鱼和雄性鱼咱们都能抓到。”
“什么雌性与雄性鱼呀!你这个人能不能有点感情啊!你站在鱼的角度想想,是个女的你都能娶来当老婆吗?”
“再说了,就算你真的能抓到它的爱人把他们带回去,但是它在这水里还有好多的同伴呢,朋友呢?你就忍心让它们这样永远分别吗?你忍心吗?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而且它如果有社交恐惧症,到了新的环境不敢跟其它的鱼交朋友,产生了抑郁症,那它得多难受呀,你是不知道我有一个朋友她就有社恐……”
听到这里我是明白了,我要是给她解释鱼的记忆很短,很快就能忘掉这些所谓的同伴这些道理,也是无济于事的。
不过这丫头脑回路实在是太新奇了,我说我抓个鱼回去养,她竟然跟我扯社交恐惧症。
于是我只能放弃这个决定。
继续上路,一路南行,行至半途,我们三人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
因为前面赫然有一匹狼,拦在了我们的去路上,正在饮着河水。
今天这是什么黄道吉日啊,又是巨蟒又是猩猩又是狼的!
肖丽显然警惕了几分,用没有受伤的左手抽出了匕首。
“先不要轻举妄动,一匹狼固然好对付,胆囊是群居动物,若是这匹狼招来了同伴,那受苦的可就是我们了。”我提醒肖丽。
狼是很聪明的一种动物,他们的合作能力仅次于灵长类动物,并且在饥饿之时攻击力极强,一匹狼可能抓一只兔子都费劲,但两三匹狼就能围攻一头野牛,三四十匹的整个狼群分工合作,甚至能捕杀上百只的羊群!
孤狼自好欺,群狼定退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