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了好奇心,蹲下来仔细瞧了瞧,并且用熟练的手法捞上来一条。

    这鱼几乎是透明的,长度只有十公分左右,整个身体呈流线型,在这溪水里,应该算是游得较快的一种鱼类。

    但是在阳光的照射之下,鳞片会呈现出五彩的光芒。

    或许在这水里遇到天敌的时候,它们这种近乎透明的状态,就是它们保护自己最好的手段。

    透明的鱼类有很多种,但是这种我的确是第一次见到。

    “咱们把这条鱼带回去养吧,说不定还有点研究价值。”

    林夕雅去连忙打断了我:“不行不行!”

    我疑惑的问:“为什么不行?”

    林夕雅又撅起嘴:“你想想啊,这条鱼在这里生活了那么久,说不定有丈夫或者妻子呢?你如果就这么把他给捉走了,她见不到自己的丈夫或者妻子肯定会很伤心的!”

    我开口解释道:“那咱们再多抓几条,雌性鱼和雄性鱼咱们都能抓到。”

    “什么雌性与雄性鱼呀!你这个人能不能有点感情啊!你站在鱼的角度想想,是个女的你都能娶来当老婆吗?”

    “再说了,就算你真的能抓到它的爱人把他们带回去,但是它在这水里还有好多的同伴呢,朋友呢?你就忍心让它们这样永远分别吗?你忍心吗?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而且它如果有社交恐惧症,到了新的环境不敢跟其它的鱼交朋友,产生了抑郁症,那它得多难受呀,你是不知道我有一个朋友她就有社恐……”

    听到这里我是明白了,我要是给她解释鱼的记忆很短,很快就能忘掉这些所谓的同伴这些道理,也是无济于事的。

    不过这丫头脑回路实在是太新奇了,我说我抓个鱼回去养,她竟然跟我扯社交恐惧症。

    于是我只能放弃这个决定。

    继续上路,一路南行,行至半途,我们三人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

    因为前面赫然有一匹狼,拦在了我们的去路上,正在饮着河水。

    今天这是什么黄道吉日啊,又是巨蟒又是猩猩又是狼的!

    肖丽显然警惕了几分,用没有受伤的左手抽出了匕首。

    “先不要轻举妄动,一匹狼固然好对付,胆囊是群居动物,若是这匹狼招来了同伴,那受苦的可就是我们了。”我提醒肖丽。

    狼是很聪明的一种动物,他们的合作能力仅次于灵长类动物,并且在饥饿之时攻击力极强,一匹狼可能抓一只兔子都费劲,但两三匹狼就能围攻一头野牛,三四十匹的整个狼群分工合作,甚至能捕杀上百只的羊群!

    孤狼自好欺,群狼定退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