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
残阳裹挟着丝丝寒意,刺入满目疮痍的大地,天地一片肃杀。
一片斑驳的疏林中,一只小队正在其间休息,他们两两一组,背靠着背,警惕地注视着四周。
这一只小队七男三女,都是十多岁的年龄。
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染着不同颜色的血渍,其中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有人类的,也有异灵族的。
在这只小队中,有一名少年身上的血渍尤为之多。
少年名叫千与,是这只暗箭猎杀小队的队长。
千与今年十五岁,身穿兽皮衣服,身材颀长,高约七尺(一尺约为23CM),眉弓突出,星眸深?,长发用麻绳随意地系在脑后,突显出了少年特有的蓬勃朝气。
全身上下比较醒目的物件是系在他脖子上的一颗麻卵大小,不知什么材料质的彩珠,还有戴在左手手腕上的一只精美手环。
与他背对而坐的另一名男子名叫伍贵,是这只暗箭猎杀小队的副队长。
伍队长今年十七,也就比千与大两岁,身高八尺,发绾锥髻,面容古板,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
他只是随便坐在那,便自带一股威严,看起来比千与更像队长。
虽然都是十多岁的少年,但是在这群少年脸上,却看不到一丝少年本该有的稚嫩,反而有着一种过份的冷静和沉着,其中还带着一丝隐约的杀戮之气。
突然,千与手腕上的灵息手环震动了一下,在场的众人迅速地向他看了过来。
千与在手环上轻轻一抹,一段声音顿时在他脑海响起。
只是千与越听,眉头皱得越紧,但等他听完之后,表情又快速地平静了下来。
他抬头向众人看了一眼,缓缓地道:
“最新的军令下来了,命令所有县兵猎杀小队向青黎岭挺进,侦察盘踞在青黎岭中的不死虫族情况。”
听到千与的话,长得尖嘴猴腮,干瘦身材的林旭率先抱怨起来。
“这就是拿我们的命去探路,这群混蛋!
他们平时住最好的,用最好的,吃最好的,等到需要上阵拼命的时候却缩到后面去了,一群软蛋!”
名叫钱程的肥胖少年,眯缝着一对细眼接话道:
“是啊!这次清剿行动已经开展三天时间了,但是郡军主力兵团没有丝毫行动。统帅部不愿调动这群老爷兵,就将命令全部发给我们这些县兵猎杀小队了,我看统帅部改名保母部更合适。”